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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部农村科技司关于成立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专家工作组的通知
西宁市科学技术局:http://www.ba-ican.com    来源:    创建时间:2018/7/13 23:22:36    



国科农函〔2018〕59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(委、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,各有关单位,各有关专家:
 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水平,充分发挥专家在园区管理方面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作用,根据《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》要求,经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协调指导小组管理办公室批准,现成立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专家工作组。
  专家工作组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协调指导小组管理办公室(科技部农村科技司)委托,负责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,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,并参与相关论证、评审、过程监管、验收、评估等工作。任期自文件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。

  附件:1.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专家工作组名单
     2.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专家工作组工作规则 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科技部农村科技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8年6月12日


附件1

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专家工作组名单

序号 姓名       工作单位           职称     备注
1 胡小松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   教授     组长
2 王 硕 南开大学                 教授     副组长
3 储富祥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            研究员    副组长
4 任天志 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管理局         研究员
5 刘冬梅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       研究员
6 曾希柏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 研究员
7 叶兴乾 浙江大学                 教授
8 江连洲 国家大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        教授
9 许 迪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        高级工程师
10 杨信廷 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    研究员
11 杨富裕 中国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      教授
12 吴永常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  研究员
13 张洪云 清华大学                 教授
14 欧阳竹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     研究员
15 欧海燕 中国农业银行               经济师
16 周 培 上海交通大学               教授
17 赵有斌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       研究员


附件2

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专家工作组工作规则

 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(以下简称园区)管理水平,充分发挥专家在园区管理方面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作用,根据《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》要求,现制定本规则。
一、工作职责
1. 参与园区战略咨询工作。
2. 参与园区规划研究、文件起草、意见征集等相关工作。
3. 参加园区现场考察、评估和验收工作。
4. 参加园区相关评审工作。
5. 根据园区工作任务,完成其他相关工作。
二、工作机制
1. 专家会商机制。决定重大事项调整等重要问题时,应充分发挥民主、召集专家组成员充分讨论协商。
2. 工作例会制度。专家工作组在科技部的组织下,召开工作例会,开展咨询活动、战略研究等事项。
3. 现场调研机制。根据分工和实际工作需求,将选取不同专家参加现场考察工作,对园区建设进行现场咨询、评议和指导。
三、行为规范
1. 专家应当维护自身的名誉和形象,廉洁自律,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违反科学道德的行为,公正、公平、客观、科学地开展园区咨询工作。
2. 专家参与所有工作过程中,应站在国家战略和行业发展角度,进行独立学术判断,提出具体明确的意见。
3. 专家不得参与地方园区规划设计、咨询评议等相关工作,不承担地方园区建设任务。
4. 专家应当获得所在单位的同意,保证有充足时间完成园区相关工作。
5. 专家应当严格保守工作秘密,不得擅自披露评审过程中的专家意见、研讨结论等有关信息。专家对内部资料有保密的义务,不得以任何形式外传、发表或转交他人。
6. 专家不得利用工作便利,为任何单位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7. 严格遵守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及相关纪律要求,现场考察出行轻车简从,力戒形式主义,厉行节约、务求实效。

 

来源:科技部